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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紫荆学生公寓2号楼竣工结算审核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1-12-09 10:14
受海南大学的委托,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紫荆学生公寓2号楼》进行了竣工结算审核。审核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海南大学
施工单位: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口市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地上12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41014.7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7118.51㎡,地下建筑面积为3896.28㎡。建筑物总高43.85m。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电梯工程以及室外道路、电气、给排水、园林绿化等配套工程。
2.审查范围
根据咨询合同委托的范围,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结算的递交程序和资料的完备性
1)审查结算资料递交手续程序的合法性,以及结算资料具有的法律效力。
2)审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相符性。
<2>审查与结算有关的各项内容
1)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合法和有效性。
2)施工发承包合同范围以外调整的工程价款。
3)业主代表签字的工程量签证总价计算的准确性。
4)施工单位结算书范围内工程报价。
5)工程变更费用。
6)其他涉及工程造价的内容。
3.审查方法
依据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对已被列于审核范围的内容全面审查。
4.审查依据
<1>合同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海南大学紫荆学生公寓2号楼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减震产品购置合同》。
<2>竣工图纸:海南省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海南大学紫荆学生公寓二号楼》竣工图 和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设计的《海南大学紫荆学生公寓二号楼基坑支护》竣工图。
<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书》和《中标通知书》。
<4>变更签证:《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
<5>材料价格:《海南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海口地区2016年11期-2019年8期信息价;市场价格信息。
<6>送审资料:由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
<7>套用清单及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1版)、《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8版)、《海南省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综合定额》(2011版)。
5.审查原则
<1>合法原则。审查依据应以合法有效为前提,具体:
1)当事人约定不违反法律的,以当事人约定为准。
2)当事人无约定的,适用定额进行计算。
3)当事人对约定内容或行为事实有争议的,以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相关规定及海南咨询行业通用做法为准。
<2>时效原则。在不同时间和市场条件下,工程造价有相应的变化。
6.审查程序
<1>收集并审阅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
<2>编制实施方案并报批。
<3> 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与计价,向有关单位询问并核对。
<4> 将咨询初步成果文件进行检查核对后,向有关各方征询意见。
<5> 将核对后咨询初步成果文件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6> 召开咨询成果的定案会议,发承包双方代表人和审查人应分别在“结算审核签署表”上签认并加盖公章。
<7> 向委托单位出具成果文件。
7.计量说明
按照由海南省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海南大学紫荆学生公寓二号楼》竣工图、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的工作联系单和现场签证计量工程量。
8.计价说明
<1>施工合同为单价合同,材料价格根据补充协议,钢筋、水泥、混凝土、砂石、砌体材料价格按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当期《海南工程造价信息》海口地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信息价调整。
<2>人工单价根据琼建定〔2014〕280 号《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土建按 76.58 元/工日计取(2015年1月1日起);琼建定【2016】326 号《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土建按84.23元/工日计取(2017年1月1日起)。
<3>社保费因无相关有送审资料,此次审核不予计取。
<4>本项目已交税金按施工单位提供的发票计取,剩余未交部分的税金按营改增计价模式计取,税金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按9%计算。
<5>本工程的总价措施费根据合同10.4.1(3)按投标报价金额按项计取。
<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未提供缴费依据,此次审核不予计取。
<7>本工程材料调差(不含税)总金额为4928183.91元,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调价总金额以450万元为上限,此次审核按450万元(含税)计。
9.审核结果
送审金额为13802.8016万元,审核金额为12475.5764万元,核减金额为-1327.2252万元,核减率为-9.62%。其中:
送审主体土建工程结算金额7646.4892万元,审核结算金额6183.7278万元,核减1462.7614万元;送审主体安装工程结算金额2626.8001万元,审核结算金额2059.9899万元,核减566.8102万元;送审室外配套工程结算金额529.3473万元,审核结算金额399.7585万元,核减129.5888万元;送审签证工程结算金额2490.8017万元,审核结算金额2024.1740万元,核减466.6277万元;送审税金结算金额0.0000万元,审核结算金额1113.3262万元,核增1113.3262万元;送审材料调差结算金额509.3632万元,审核结算金额450.0000万元,核减59.3632万元;送审减震产品购置合同价结算金额0.0000万元,审核结算金额244.6000万元,核增244.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