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龙华工作站项目(勘察、设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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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8 17:41
海警龙华工作站项目(勘察、设计)比选公告
海警龙华工作站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业主为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采购人为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代管单位)。现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勘察、设计等服务单位完成相关工作,欢迎社会各潜在投标单位积极响应。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兴海路6号,新建1个海警工作站建筑面积约2089㎡。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海警工作站建筑和室外训练场所、运动场所、道路、绿化、围墙、停车位、国旗台、大门及岗亭,以及室外水电、消防、监控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146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项目名称:海警龙华工作站项目(勘察、设计)比选
包号 | 标包名称 |
包1项目编号:CPPDDG-17-2023-03 | 勘察 |
包2项目编号:CPPDDG-17-2023-04 | 设计 |
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总价最高限价:
包1:117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相关成果文件。招标范围: 海警龙华工作站项目地质勘察、地形图测绘等。
包2:4014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文件。 2、取得发改委批复文件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 3、其他节点需满足甲方要求。招标范围:海警龙华工作站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参选单位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税、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5.参选单位,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参选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的网站截图)。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特定资格要求:包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本单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相对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参选人应于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 日至2023年10月10 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到海口市海府一横路7号美舍大厦703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10 日下午17:3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工作。报名时须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www.hainanbiz.com)发布。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10 月 13日15时00分,地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7号美舍大厦5楼会议室。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代管单位)地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7号美舍大厦703室
联系人: 云工
电话:0898-65364516
电子邮件:cppddgzc2023@163.com
2023年 10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