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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8-04-18 15:24

  根据业务处室对人才的需求,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办结合院目前发展状况,制定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
  一、招聘专业:
  建筑学,城市规划,电气,风景园林,暖通,经济、管理类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建筑设计人员2名(高级建筑师1名、建筑师1名);
  2.规划设计人员2名(高级规划师1名、规划师1名);
  3.电气类设计人员1名;
  4.风景园林设计人员1名;
  5.暖通类设计人员1名;
  6.经济、管理类研究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建筑设计人员
  高级建筑师:
  1.全日制院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取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在甲级设计院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建筑方案设计能力及管理能力,熟悉建筑、结构设计,能对相关设计提出专业性的判断及建议;
  4.年龄45周岁以下,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建筑师:
  1.“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
  3.年龄45周岁以下,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规划设计人员
  高级规划师:
  1.全日制院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取得高级职称或注册规划师资格;
  3. 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在甲级设计院工作经历,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范,具有完成大型规划设计项目的相关经验,并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45周岁以下,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规划师:
  1.“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职称或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
  3.年龄45周岁以下,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电气类设计人员:
  1.“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电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
  3.年龄45周岁以下,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风景园林设计人员
  1.“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风景园林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45周岁以下,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暖通类设计人员
  1.“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暖通空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
  3.年龄45周岁以下,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经济、管理类专业研究人员:
  1.全日制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有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