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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投资和工程咨询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1-12-08 09:53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投资和工程咨询领域

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琼发改规202117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综合行政执法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海南省企业投资和工程咨询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免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后,应采取提醒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免罚清单》所列违法行为,但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可以按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知施行前发生但尚未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也适用《免罚清单》。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海南省企业投资和工程咨询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125

(此件主动公开)